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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20-05-2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届满,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

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徐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科学与技术委员会首席科学家。徐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33,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徐奕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
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心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心国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洪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离任后杨洪强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科学与技术委员会首席科学家,杨洪强先生
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四、其他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后离职的,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徐奕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