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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
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
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女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查。
    4、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谢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国勇先生为公司执行总
经理,同意聘任马旭凌先生、郑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思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鄢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江才   吴越   徐锐敏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