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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案号为(2019)川 01 民终 19391 号,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振芯科技”)控股股东成
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不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作出的(2018)川 0191 民初 13447 号民
事判决,作为上诉人分别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
提出了上诉,何燕为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上诉人莫晓宇、徐进、柏杰、谢
俊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撤销电子集团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或发回重审;由被上诉人电子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上诉人电子集团的上诉
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电子集团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或发回重审。成都中院在二审开庭时当庭对电子集团的上诉进行了口头驳回。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电子集团及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的《告知函》,关于
电子集团所涉公司决议撤销(股东会决议)(案号(2019)川 01 民终 19391 号)
一案,经成都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川 01 民终 19391 号,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的《告知函》,上述四人还将继续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电子集团相关股东纠纷及诉讼事项
     根据电子集团诉讼代理律师提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情况说明,相关诉讼
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序
         案由              案号          审理法院             审理进展
号

     公司决议撤销     (2019)川 01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件已二审
1                                        成都中院
     (股东会决议)   民终 19391 号                  判决。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一审
     公司决议撤销 (2018)川 0191                    阶段,一审法院以该案裁判需以
2                                       高新区法院
     (董事会决议) 民初 17283 号                    解散纠纷案的诉讼结果为依据,
                                                     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公司决议纠纷     (2020)川 01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二审
3                                        成都中院
     (监事会决议)   民终 12628 号                  阶段。



     公司决议纠纷 (2020)川 0191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一审
4                                       高新区法院
     (股东会决议) 民初 2119 号                     阶段,已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重审
                      (2019)川 0191                一审阶段,一审法院以本案裁判
5    公司解散纠纷                       高新区法院
                        民初 7254 号                 须以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审理结果
                                                     为依据,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基于上述情况,电子集团四名股东与一名股东之间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所导致
的公司治理僵局将会在较长时期内继续存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涉及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电子集团股东在解散诉讼审理期间派生出了多起诉讼,各诉讼相互牵涉,
目前尚有多项诉讼处于未决状态,电子集团的僵局问题继续存在,本案的诉讼结
果对于公司控制权认定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 01 民终 19391 号《民事判决书》
    2、电子集团出具的《关于我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通知》
    3、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出具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