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更正公告2021-08-16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条件成就的公告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50),在事后审核中发现公告中“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
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部分内容披露不够准确,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如下:
更正前内容: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40%
第三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将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届满。
更正后内容: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4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
期已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届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可行权期为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更正稿)》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
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