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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10-23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通过内部公告栏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
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任
何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者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示时限不少于
10 日。
    (3)公示方式:内部公告栏。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或者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