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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2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副董事长谢俊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人)                     21
        代表股份数(股)                                   170,642,30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5803%
                                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人)                             9
         代表股份数(股)                                      2,118,4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3796%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人)                            12
         代表股份数(股)                                    168,523,87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200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人)                    16
         代表股份数(股)                                      3,973,17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7120%
                                 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人)                           6
         代表股份数(股)                                      1,309,3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2346%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人)                          10
         代表股份数(股)                                      2,663,87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4774%
    注: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60,066,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
2,052,300 股(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58,013,700 股。
    2、本公告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的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经过充分
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
               议案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
 1       持股计划(草案)》及 168,944,874          99.0053%      1,697,327       0.9947%        100         0.0001%   通过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
 2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168,944,874          99.0053%      1,697,327       0.9947%        100         0.0001%   通过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3                               168,944,874       99.0053%      1,697,327       0.9947%        100         0.0001%   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
     1    持股计划(草案)》及      2,275,745         57.2778%      1,697,327       42.7197%           100         0.0025%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
     2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2,275,745         57.2778%      1,697,327       42.7197%           100         0.0025%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
     3                              2,275,745         57.2778%      1,697,327       42.7197%           100         0.0025%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范朝霞律师、许佳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