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2-0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振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6 名激励
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振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南第
1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 44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