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8-085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确认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
岩莉基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发
展前景的信心,于 2018 年 5 月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成为公
司持股 5%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 10.1.5 条及第 10.1.6 条的规定,持股 5%以上股东南烨集团、其一致行动人王
岩莉为公司关联方,南烨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杨为公司间接持股 5%以上的关联自
然人。现公司将对上述相关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南烨集团、王岩莉及李杨所涉及关联方在 2018 年 8 月 2 日前十二个月交易
情形如下:
序号 交易主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额(元)
长治市沁瑞通
厦门乾照光电
电子科技有限
科技有限公司
1 销售商品 公司(以下简 芯片 23,907,366.47
(以下简称“乾
称“沁瑞通电
照科技”)
子”)
山南宏达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
2 销售商品 (以下简称 芯片 17,756,359.09
科技有限公司
“山南宏达光
电”)
1
山西高科华兴
电子科技有限
厦门乾照光电
3 销售商品 公司(以下简 芯片 2,599,452.16
科技有限公司
称“高科华兴
电子”)
长治虹源光电
厦门乾照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4 销售商品 芯片 2,095,200.35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虹源光电”)
长治市华光半
导体科技有限
厦门乾照光电
5 销售商品 公司(以下简 芯片 3,391,622.35
科技有限公司
称“华光半导
体”)
合计 49,750,000.42
由于上述交易发生时,南烨集团、王岩莉、李杨尚未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
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变更。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沁瑞通电子于 2018 年 8 月 2 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乾
照科技发生关联交易销售商品金额为 8,000 万元,2018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已发生金额为 12,551,103.97 元。
经确认,山南宏达光电、高科华兴电子、虹源光电及华光半导体于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未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时,上述四家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将不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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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7 年度,因南烨集团、王岩莉、李杨尚未成为公司关联人,故公司与沁
瑞通电子、山南宏达光电、高科华兴电子、虹源光电及华光半导体于 2017 年度
所发生的交易均不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305908902416
住所:长治市城区北董新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宏
注册资本:3,000 万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LED 显示屏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国家限定产品除外)、电线电缆、五金、检测仪器、电动工具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年度:总资产 9527.19 万元,净资产 2210.1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534.58 万元;2018 年半年度:总资产 24468.84 万元,净资产 1973.1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618.10 万元,净利润-237.03 万元。
3、关联关系
王岩莉现为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5 的规定,长治市沁瑞通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3
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
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
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
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
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业
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
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
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
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
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
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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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总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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