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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照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9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对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金张育已获授并已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2.5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465 元/股,回购金额为 558,125 元。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07,515,811 股减少

至 707,390,811 股。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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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3、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21 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85.00 万股,占授予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68%。

    5、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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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6、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象为 13 人,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0.00 万股,占授予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44%。

    7、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

董事对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认为其作为本次解

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

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锁已满足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的批准,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相关法

律意见书。

    8、2019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8.75 万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

见书。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9、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87),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
                                    3
更登记的公告》(2019-092),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金张育已获授并已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

股票共计 1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向本公司所有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故此次回购价格为:

按 照 每 股 4.465 元 ( 认 购 价 格 减 去 2017 年 和 2018 年 的 派 息 , 即

4.52-0.03-0.025=4.465 元)

    3、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07,515,811 股减少至 707,390,811 股。

    二、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07,515,811 股减少至 707,390,811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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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378,600         0.05         -93,750        284,850        0.04
股份

高管锁定股          378,600         0.05         -93,750        284,850        0.04

二、无限售条件
                 707,137,211       99.95         -31,250    707,105,961       99.96
股份

三、股份总数     707,515,811      100.00        -125,000    707,390,811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

司 总 股本将 由 707,515,811 股减少至 707,390,81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07,515,811 元减少至人民币 707,390,811 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手续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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