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9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码:2021-01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星期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考虑本次审议议题重要性,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且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征得各位
监事同意后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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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
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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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蔡玉梅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
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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