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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照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2-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乾照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0 号),乾照光电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5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0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63,769.45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236,230.55 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
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储存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核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16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Mini/Micro、高光效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      141,375.48        11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1
                           合计                           176,375.48        15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Mini/Micro、高光效 LED 芯片研发及
1                                            115,000.00      4,222.02       110,777.98
     制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2,923.62     32,923.62             0.00
                    合计                     147,923.62     37,145.64       110,777.98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
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65%计算,预计最
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1,825 万元/年。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3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琳                           王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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