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07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药控股
股票代码:3001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孙军
住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小合台委15组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小合台委15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月4日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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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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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吉药控股 指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军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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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孙军
姓名 孙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205191965********
住所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小合台委 15 组
通讯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小合台委 15 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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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认可吉药控股的长期投资价
值。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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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
5,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8258%,转让价格为 4.7
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2,585 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国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原“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方正东亚恒升 27 号证券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国通信托”)持有的公司 27,9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1891%,转让价格为 4.7 元/股,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13,113 万元。上述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孙军先生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 33,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149%,合
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698 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3,988,75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1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7,388,75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27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1):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代表“方正东亚恒升 27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乙方(转让方 2):卢忠奎
丙方(受让方):孙军
“甲方”、“乙方”合称为“转让方”,丙方成为“受让方”。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吉药控股”,
股票代码:300108)系一家于 2000 年 1 月 27 日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其中,丙方与甲方属于标的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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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00,000股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
159,278,980股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标的股份 1、标的股
份 2,以下合称“标的股份”。
2、甲方与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共计 33,400,000 股流通股股份转
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前述股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份事宜,协商签订如
下协议:
第一条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股份交付
1、本次拟转让标的股份 1、标的股份 2 的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的 90%,且不低于 4.70 元/股,价款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股份 转让数量 转让价款(万元)
甲方 丙方 吉药控股 27,900,000 人民币 13,113
乙方 丙方 吉药控股 5,500,000 人民币 2,585
2、本协议签署完成当日,丙方应向甲方及乙方足额支付上述转让价款,丙
方向甲方及乙方足额支付上述转让价款后本协议生效。甲方和乙方在取得证券交
易所对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的交割,并履行协议转
让交易所备案(如需)。
第二条 各方的保证及承诺
1、本协议各方分别作出如下保证:
(1)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
(2)各方签署、交付、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的交易,已取得其内
部必要授权及一切必要的任何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力机关的批准、登记、授权、同
意、许可、备案通过或其它相关手续;乙方、丙方签署、交付、履行本协议并完
成本协议所述的交易,已取得其配偶及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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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违反对其各自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4)本协议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其各自合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对其强制
执行。
(5)因标的股份转让而需履行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丙方应当在法
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08)履行。丙方需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给予配合。
2、转让方声明并保证:
(1)转让方保证是上述股份的合法持有者和唯一受益人,并拥有对上述股
份的绝对处置,转让方已依法足额缴纳对标的公司的出资。
(2)不存在由本协议当事人外其他方提起或处理的未决的,或形成威胁的,
法律行动、争议、索赔、诉讼、调查或其他程序或仲裁,其(a)试图限制或禁止
签署、交付、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的交易或(b)经合理预计可能对有关
当事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3、受让方保证,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人的任
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其他方产生争议。
4、本协议各方分别承诺将各自承担由于违反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并赔偿有可能给本协议任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收益、亏损、费用承担
1、 丙方将标的股份 1 的转让价款按期足额支付至甲方,且标的股份 1 全
部过户之日,即标的股份 1 的转让完成日,丙方自动取得标的股份 1 的所有权,
接替甲方享有标的股份 1 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含截至当时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公积金)并承担股东义务。
2、丙方将标的股份 2 的转让价款按期足额支付至乙方,且标的股份 2 全
部过户之日,即标的股份 2 的转让完成日,丙方自动取得标的股份 2 的所有权,
接替乙方享有标的股份 2 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含截至当时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公积金)并承担股东义务。
3、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的全部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本协议各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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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适当并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
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
制情况如下:
截止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3,988,75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12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有 72,459,998
股,占孙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 77.09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79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军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职务,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孙军先生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3、孙军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
形。
六、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份转让协议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完备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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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增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
内无其他买卖吉药控股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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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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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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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军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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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司公司所在地 吉林省通化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吉药控股 股票代码 300108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小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孙军
讯地址 台委 15 组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 是√否□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93,988,759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4.11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127,388,759
及变动比例 比 例:19.1270%
变动数量:33,400,000
变动比例:5.01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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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军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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