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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仁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3 月
27 日、3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0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对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问询,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与云南素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工业大麻绿色种植、
温室大棚种植等合作事项进行了沟通与洽谈,并于2019年3月28日傍晚签订了《合作
框架协议》,各方利用自身优势在工业大麻绿色种植,温室大棚种植等领域开展合
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该《合作框架协议》是各方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安排,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于所预
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具体合作方案由各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一步协商,
另行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
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以外,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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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2019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2018 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4)及《2018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公司 2018 年全
年业绩与前述业绩快报中预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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