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19)第 030016 号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仁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仁药业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仁药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正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文金 2019 年 4 月 18 日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文《关于核准华 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文件和配股说明书的规定,华仁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7,221,0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6 元,根据总体申购情况,最终确定配售 196,107,845 股,募集资金总额 698,143,92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678,119,569.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18)第 0300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8,119,569.75 元,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 234,937.62 元,付款手续费 690.66 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 234,246.96 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募投项目 678,353,816.71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安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678,353,816.71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 030006 号),经保荐机 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06,850,078.13 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已真实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67,811.96 67,835.3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67,835.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到预 项 目 可 行 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 诺 投 资 总额(1)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有息负债 否 34,200.00 31,711.96 31,732.86 31,732.86 100.0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100.00 36,100.00 36,102.52 36,102.52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300.00 67,811.96 67,835.38 67,835.3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登记在册的华仁药业全 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2 股的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9,722.1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包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币 70,300.00 万元,根据配售结果最终有效认购数量为 19,610.78 万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19,722.1 万股的 99.435566%,募集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14.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11.96 万元。本次配股的用途为偿还有息 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投项目未单独直接产生效益,其效益通过节省的财务费用以及公司最终的产品、服务等整体经营 予以体现,因此本报告未提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数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850,078.13 元置换前期已 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4,937.62 元,付款手续费 690.66 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 234,246.96 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公司 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