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仁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上市公司”、“公司”)配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华仁药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核准,公司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仁药业总股 本 986,105,13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2 股的比例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97,221,027 股。截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 196,107,84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8,143,928.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24,358.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78,119,569.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8)第 030002 号《验资报告》。上市公司 对募集资金已建立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2018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8,119,569.75 元,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 234,937.62 元,付款手续费 690.66 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 234,246.96 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募投项目 678,353,816.71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配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及《关于签订配股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延安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 030006 号),经保荐机构 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850,078.13 元置 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已真实披露,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仁药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 030016 号),发表鉴 证结论:“我们认为,华仁药业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华仁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仁药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勋 武 健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4 附表 1: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811.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35.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35.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实现的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效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有息负债 否 34,200.00 31,711.96 31,732.86 31,732.86 100.0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100.00 36,100.00 36,102.52 36,102.52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300.00 67,811.96 67,835.38 67,835.3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0,300.00 67,811.96 67,835.38 67,835.38 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登记在册的华仁药业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2 股的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9,722.1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包含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0,300.00 万元,根据配售结果最终有效认购数量为 19,610.7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14.39 万元,占本 况和原因 次可配股份总数 19,722.10 万股的 99.435566%,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11.96 万元。本次配股的用途为偿还有息 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投项目未单独直接产生效益,其效益通过节省的财务费用以及公司最终的产品、服务等整体经营予以体现,因 此本报告未提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数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850,078.13 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换情况 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4,937.62 元,付款手续费 690.66 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 234,246.96 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 2018 额及原因 年 5 月 28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