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 月31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53,605,89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8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5,845,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71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7,760,6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1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7,791,9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7,645,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843%。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5、《<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9、《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5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 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0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6%;反对8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莉、李运生 3、结论性意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