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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仁药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
月20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35,719,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3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6,486,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7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9,233,2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4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7,938,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2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574,2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78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05,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05,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05,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10,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8,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13,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31,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1%;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13,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31,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1%;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705,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莉、秦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