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实现
成本动态化管理,公司对财务软件和业务软件进行更换升级,将公司子公司青岛
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和沈阳华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医药”)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原来的“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
更为“个别计价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上述存货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子公司青岛医药和沈阳医药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
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子公司青岛医药和沈阳医药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
用“个别计价法”。
(四)变更日期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应当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由于公司销售量大、
商品品种繁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变更前后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