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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仁药业:关于董事长、总裁增持本公司股票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裁增持本公司股票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股份共计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7%;同时计划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
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
定和投资者利益,杨效东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4 月 27 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同时,
计划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
益
     3、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增持    增持方    增持时    增持数   成交均        增持前          增持后


                                         1
主体      式         间        量(股)      价       持股数   总股本    持股数   总股本

                                         (元/股)    量(股)   占比      量(股)    占比

                  2022 年 4

杨效     集中竞   月 25 日
                               150,000    3.5       920,000 0.0778%   1,070,000 0.0905%
 东       价      -2022 年

                  4 月 27 日

      5、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杨效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增持股东承诺:杨效东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将在增持股份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
投资者利益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
      3、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增持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6、杨效东先生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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