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03-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3)第 030022 号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编制的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仁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仁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仁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仁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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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仁药业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仁药业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仁药业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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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原
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6,107,84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98,143,928.2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20,024,358.45 元,实际募集资金 678,119,569.75 元。
截止 2018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18)第 030002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销户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601012
限公司青岛延安 361,000,000.00 0.00 2018-5-23
500761025
三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 609464317 324,947,820.35 0.00 2018-5-16
分行营业部
合 计 685,947,820.35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发
行方案的议案》及配股说明书一致。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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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 030006 号),经保荐机构
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06,850,078.13 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
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
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为非生产性项目,用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系通过公司整体盈
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投资项目,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安三路支行结余资金为利息 12,039.65 元;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结余资金为利息 13,149.42 元,合计 25,189.0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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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8 年 5 月注销。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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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811.9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835.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835.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8 年: 67,835.3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度)
1 偿还有息负债 偿还有息负债 34,200.00 31,711.96 31,732.86 34,200.00 31,711.96 31,732.86 20.90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6,100.00 36,100.00 36,102.52 36,100.00 36,100.00 36,102.52 2.52 不适用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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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 偿还有息负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