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11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 )于2018 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为 全资公司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电”)系东方日升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因宁海新电融资租赁业务需要,东方日升拟以全资子 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100%股权为宁海新 电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度不超 过 5 亿元。 2、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公告日,本次股权质押事项相关的《股权质押合同》尚未签署,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18 日 注册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深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仇成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 设计、施工、承包,农业项目的投资、管理、运营,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 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 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公司。 3、宁海新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8-6-30 2017-12-31 资产总额 956,744,591.07 1,020,141,048.17 负债总额 910,214,509.06 998,500,379.84 净资产 46,530,082.01 21,640,668.33 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0,452,749.81 190,515,754.11 利润总额 24,889,413.68 20,683,064.90 净利润 24,889,413.68 20,683,064.90 三、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吕松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EVA(乙烯和醋酸乙烯共聚物)、灌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绝缘材料、 太阳能灯具、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橡塑助剂、户用终端系统的销售; 太阳能电站及电力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及新能源 的设计、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不得从事 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质押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质押标的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 3、江苏斯威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8-6-30 2017-12-31 资产总额 1,275,941,148.41 1,092,627,609.07 负债总额 705,292,865.74 549,965,384.57 净资产 570,648,282.67 542,662,224.50 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31,505,877.23 1,174,861,596.10 利润总额 30,799,538.00 88,871,754.14 净利润 27,986,058.17 78,026,526.92 四、股权质押的主要内容 1、具体股权质押对象 序号 被担保方 质押情况 质权人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 华融金融租赁 1 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100%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 公司 100%股权 2、相关授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所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 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宁海新电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 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农业项目的投资、管理、运营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 及行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预期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 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故本次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苏 斯威克 100%股权为宁海新电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且对宁海新电的担保未寻求反 担保。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日升以江苏斯威克 100%股权为宁海新电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主要是为 了宁海新电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宁海新电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 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全资公司江苏斯威克 100%股权为宁海新电向华融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 542,601.29 万元人民币(以 2018 年 10 月 16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17 年末公 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32.86%和 72.5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九、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