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144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2018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周四) 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日 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29 名代表 137 名股东,代 表股份 387,180,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15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 18 名股东,代表股份 337,771,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5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 119 名,代表股份 49,408,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63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4,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993%;反对 42,156,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1%;弃权 48,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97,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33%;反对 42,156,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839%;弃权 48,9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45,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53%;弃权 5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45,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700%;弃权 56,7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9%。 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7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7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7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7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6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979%;弃权 3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37%;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653%;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6%。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37%;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653%;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6%。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4,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993%;反对 41,600,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44%;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97,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33%;反对 41,60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691%;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6%。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37%;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9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653%;弃权 60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6%。 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524%;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524%;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524%;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524%;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2,15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3%;弃权 4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2,15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850%;弃权 4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8%。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7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0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11%;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00,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571%;反对 41,58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524%;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2,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3%;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48%;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82%;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213%;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2,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3%;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48%;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82%;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213%;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19.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19,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109%;反对 41,543,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297%;弃权 617,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42,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111%;反对 41,543,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957%;弃权 617,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32%。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2,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3%;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48%;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82%;反对 41,563,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213%;弃权 61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99,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56%;反对 41,846,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81%;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1,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44%;反对 41,846,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859%;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99,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56%;反对 41,846,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81%;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1,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44%;反对 41,846,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859%;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1,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1%;反对 41,835,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52%;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3,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71%;反对 41,835,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716%;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39,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159%;反对 41,79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954%;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1,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358%;反对 41,797,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228%;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4,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9%;反对 41,832,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44%;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6,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909%;反对 41,832,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677%;弃权 343,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方日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1,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1%;反对 41,844,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76%;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3,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71%;反对 41,844,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833%;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1,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61%;反对 41,844,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76%;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3,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871%;反对 41,844,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833%;弃权 33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06,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115%;反对 7,522,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28%;弃权 951,4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29,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090%;反对 7,522,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81%;弃权 951,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647,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62%;反对 7,595,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18%;弃权 937,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69,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28%;反对 7,595,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8%;弃权 937,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4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645,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58%;反对 7,569,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50%;弃权 965,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68,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08%;反对 7,569,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89%;弃权 965,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澳洲)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78,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778%;反对 40,946,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756%;弃权 95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00,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438%;反对 40,946,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288%;弃权 95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75%。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13,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611%;反对 41,011,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23%;弃权 955,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6,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606%;反对 41,011,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119%;弃权 955,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75%。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13,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611%;反对 41,03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995%;弃权 92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36,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606%;反对 41,039,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7479%;弃权 927,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29,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394%;反对 41,123,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12%;弃权 92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52,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526%;反对 41,123,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8559%;弃权 927,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