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12-0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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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全资子公司
Risen Energy GmbH 全资子公司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谦德咏仁新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RISEN ENERGY(AUSTRALIA)PTY LTD 全资子公司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Risen Mexico,S.A.DE C.V 控股子公司
光漾联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Risen Project,S.A.DE C.V.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九江盛朝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点点(宁波)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KPM-Delta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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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规模和管理需要的组
织结构;
1)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
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公司董事会下设 3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转良
好,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
5)公司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
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
监督作用。
公司遵循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协调动作的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合理设置各职能部门和岗位。
(2)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下属审计部,对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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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报
告期内,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公司
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检查,并对在监督检
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
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控制整体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3)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公
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人员岗位制度,以上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公司对采购、
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资产和资金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有效性。
(4)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并实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担保的条件、审批权限、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明确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未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
(5)人力资源
经过 2016 年和 2017 年的调整和稳步推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取得了长足
进步和发展。
1)优化公司的人力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制度的管控,使公司的人力资源管
理充分做到有度可循,有规可依。
2)强化内部的培训管理,将培训作为公司员工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的重点,
进行体系化管控,初步构建完成公司的培训管理体系。公司设有浙江省企业博士
后工作站,在人才培养、引进和推进产学研合作中产生积极作用。按照《内部培
训制度要求》,公司定期组织新员工培训,对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经营理念
等进行宣导。
2018 年东方日升大学启动“钛金”计划,对新加入的应届毕业大学生组织
培训,并为他们选派“一对一”的导师辅导,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已经作了
13 期的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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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直是我们奉行的管控目标,人才的能力和潜能
的发挥和挖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在过去的一年,员工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使
公司的利润最大化。同时我们从人才的招聘开始,强化人才的筛选、评估(人才
的筛选-入职)和使用,切实提升人员的素质,为公司的发展集聚充足的高素质
的人才团队。
4)绩效、薪酬的优化和改革在原有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5)员工是公司永远的财富,在过去的一年我们竭力提升员工的满意度,提升
员工作为公司主人的优越感,发挥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公司的发展做贡
献。
(6)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凝聚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
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打造出东方日升的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
德规范,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提供价值”,“人品、企品、产品,三品合
一”,致力于让东方日升照亮世界每一个角落,努力为社会不断做出新贡献。
2017 年,公司销售额首次突破百亿元,为了描绘更美好的蓝图,2018 年我
们提出了“两新战略”目标。在原基础上不断创新突破,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及
宣传,打造“三高企业”,弘扬企业文化精髓。公司内部报刊《阳光之梦》,作为
企业文化宣传的载体,继续挖掘公司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弘扬东方日升的特有精
神,传承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各部门设置“部门看板”,每周更新看板,具有
记录各部门本周重大事项、部门及公司文化宣传、鼓励本部门先进等效果。坚持
“一切以业绩为导向,全力推进两新战略”的口号,开展员工座谈等活动,积极
有效地激发了员工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性;另外,公司还设立鲜花榜,奖励优秀
的员工与团队;组织“高绩效团队”培训,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价值
观,打造高效协作的团队;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
力,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团队意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团队环境和氛围。随着产
业加速转型与公司团队的凝聚一心,公司在 2018 年前三季度获得“2018 全球光
伏企业 20 强”、“2018 中国光伏组件企业 20 强”、“2018 中国光伏电站投资企业
20 强”、“2018 中国光伏电站 EPC 总包企业 20 强”“《中国品牌故事》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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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品牌企业”等奖项。
为了加强公司廉政建设,公司建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
模范带头作用,并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7)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秉承“人品、企品、产品,三品合一”的核心价值观,“制度第一,总
裁第二”的管理制度,“百亿日升,世界日升,百年日升”的战略理念,从企业
文化到制度建设,为内控的执行建立良好的环境,确保公司稳健发展,以科技创
新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高人类生活品质。
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全球开发、交付的项目累计达数千个,广
泛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印度尼西亚、印度、尼泊
尔、越南、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马其
顿、柬埔寨等。
(8)社会责任
“恩欲报,怨欲忘;报怨短,报恩长”,公司通过捐助建设梅林敬老院,成
立东方日升成长书屋,为农民工子弟学校添置教学设施等等活动来回馈社会,传
递爱心,用行动唤起社会上更多有爱心的人士参与到其中。
(9)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
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严格杜绝内幕交易的产生。
2、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
随着美国双反、印度双反、531 新政的出台,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
激烈,使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受各种风险。公司管理层面对经营风险和市场
风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坚持“两新战略”目标,加强产
品市场竞争力,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使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本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为防范企业风险:
(1)政策法规及行业风险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展,公司也积极扩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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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投资力度,在投资前,通过与当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对当
地政策法规、财务税收、外汇及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等做充分的调研,以便提前
预防政策法规、行业风险。
(2)产品、技术和服务等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新能源行业产品更新迭代快,产品成本持续走低,传统技术、研发已经不能
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针对该风险,公司采取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尤其是引进有过成功的案例的高
端人才,积极并购在公司战略布局领域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商业模式已获得市场
验证的公司,以提高公司对未来业务的把握能力。
(3)兼并收购带来的财务风险、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因为战略发展需要,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获得新业务和新市场的同时,
也增大财务压力和增加财务风险,这对公司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兼并收购的财务风险主要有:对被并购企业价值评估不当的定价风险,能否
足额筹集并购资金的融资风险,在现金支付方式的收购中尤其突出的偿债风险和
交易完成后对被并购企业的业务整合风险。被并购企业经营及盈利状况不达预期
风险也相应增大,兼并收购中产生的商誉也将面临计提减值的压力。
针对该风险,公司增强财务管理团队,建立更加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审慎
选择并购标的,加强对其尽职调查降低定价风险;及时采购多种方式融资以获得
所需资金,避免过度负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
降低融资风险,合理选择支付方式、时间及数量,降低偿债风险;对于被并购企
业实现战略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文化整合和财务管理体系的整合,达到整合后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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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潜在错报 错报≥0.25% 0.25%>错报≥0.05% 错报<0.05%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0.5% 0.5%>错报≥0.1% 错报<0.1%
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财务报表造假;
(2)更正或重述已公布的关键财务数据;
(3)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正确执行国家相关会计政策;
(2)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财务报表差错;
(3)对财务报告的产生缺乏有效审计、监督机制等。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绝对金额≥500 万 500 万元>绝对金额≥100 万
金额影响 绝对金额<100 万元
元 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企业高管存在舞弊;
(2)严重的违规、违纪且遭受处罚、警告;
(3)被媒体负面报道,难以恢复声誉;
(4)已知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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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
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缺失有效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等;
(3)已知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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