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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
司“新能源、新材料”两新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
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东方日升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
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独立董事:




         戴建君                史占中                    杨淳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