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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3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于2019
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
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宁升”)系东方日升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
乌海宁升向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拟以乌海宁升 100%股权向金
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尚
未签署,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29 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大庆北路 34 号
    法定代表人:仇成丰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筹建期)、 一般经
     营项目:新能源、节能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
     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新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乌海宁升系公司全资公司。
         3、乌海宁升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53,024,813.07                     74,530,195.69
     负债总额                           140,584,347.59                     66,091,878.03
     净资产                               12,440,465.48                     8,438,317.66
     财务指标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1,138,652.96                     8,218,913.24
     利润总额                               4,002,147.82                     4,206,231.82
     净利润                                 4,002,147.82                     4,206,231.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                 债权人
                                            度
 1      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5,000 万元人民币       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
合计                -              25,000 万元人民币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或逐笔签订)相
     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乌海宁升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
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宁升系公司全资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
司及行业发展的前景,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
内,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公司乌海宁升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及主营
业务的开展,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乌海宁升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
757,602.65 万元人民币(以 2019 年 2 月 19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17 年末公司
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45.88%和 101.3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