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2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光新能源”)系东方日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
为神光新能源向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 3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莲京科”)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五莲
京科向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
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香港”)系东方日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促进日升香港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公司拟
为日升香港向第三方采购太阳能光伏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1,000 万美元。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义乌”)系东方日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
为日升义乌向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宁升”)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乌海
宁升向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以乌海宁升 100%股权向金融机
构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
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方
日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2)。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