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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0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方
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对东方日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1号)核准,东方日升非公开发行新股
227,596,017股,发行价格为14.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199,999,999.02元,扣除
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5,959,999.81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4,039,99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8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42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
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6


                                     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项目
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用(万元)
  1      内蒙古1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120,000.00      109,000.00
  2      墨西哥杜兰戈州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97,500.00       84,404.00
  3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70,781.00       64,000.00
  4      池州市8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60,000.00       54,000.00
  5      浙江省宁海县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6,775.00        4,000.00
                              合计                               355,056.00      315,404.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

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32,173.18 万元进行置换。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 47,118.42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2,173.18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538.95 万元,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188,651.35 万元。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


                                               2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此项议案。具体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变更募集
                                  募集资金
 序                                             未使用募     拟变更募集     资金额占总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
 号                                             集资金额     资金额         募集资金净
                                  额
                                                                            额比例(%)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1                                     64,000       396.89              0            0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
 2                                     54,000    31,955.30    31,955.30          10.13
      电项目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
 3                                      4,000       202.59              0            0
      光伏发电项目

      内蒙古 150MW 集中式光伏发
 4                                 109,000         109,000      109,000          34.56
      电项目

      墨西哥杜兰戈州 100MW 集中
 5                                     84,404       84,404       84,404          26.76
      式光伏发电项目

                                                225,958.77
               合计                315,404                   225,359.30          71.45
                                                     注[1]

注[1]:合计数尾数存在四舍五入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拟投资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
站项目、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收购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
电站、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
司 5.51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3
目、宁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该等项目合计投资金额约为 268,174.72 万元(以 2018 年 6 月 20 日
的汇率计算),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为 228,983.38 万元,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公
司自筹解决。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
 1                                               14,060 万澳元         14,060 万澳元
     目

     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
 2                                             3,905.37 万美元       1,642.90 万美元
     伏项目

     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
 3                                              4,522.4 万美元        1,356.7 万美元
     项目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
 4                                           81,216 万元人民币     81,216 万元人民币
     市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5                                      27,083.00 万元人民币       22,950 万元人民币
     光伏电站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6                                       2,940.85 万元人民币     2,940.85 万元人民币
     5.51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7   电项目、宁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    6,219.73 万元人民币     6,219.73 万元人民币

     式光伏发电项目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8                                       2,847.18 万元人民币     2,847.18 万元人民币
     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9                                       1,916.88 万元人民币     1,916.88 万元人民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



                                         4
     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                                     5,048.48 万元人民币     5,048.48 万元人民币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   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19,260 万元人民币     19,260 万元人民币

     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
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主要系电站项目尾款等。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1,305.00万元(按一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公司相应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5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
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等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东方日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
机构对东方日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袁   弢            王   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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