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4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东方日 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日升”、“公司”)于2019年4月7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1 号)核准,东方日升非公开发行新股 227,596,017 股,发行价格为 14.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199,999,999.02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5,959,999.81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4,039,999.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大华验字[2017]00014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项目 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用(万元) 1 内蒙古1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120,000.00 109,000.00 2 墨西哥杜兰戈州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97,500.00 84,404.00 3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70,781.00 64,000.00 4 池州市8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60,000.00 54,000.00 5 浙江省宁海县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6,775.00 4,000.00 合计 355,056.00 315,404.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 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7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2017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8.7MW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款合计人民币32,173.18万元进行置换。 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47,118.42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173.1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50,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538.9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188,651.35万元。 2018年4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此项议案。具体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变更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拟 未使用募 拟变更募 项目名称 额占总募集资金 号 投入金额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净额比例(%)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 1 64,000 396.89 0 0 补光伏发电项目 2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54,000 31,955.30 31,955.30 10.13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 3 4,000 202.59 0 0 发电项目 内蒙古 15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 4 109,000 109,000 109,000 34.56 目 墨西哥杜兰戈州 100MW 集中式光 5 84,404 84,404 84,404 26.76 伏发电项目 225,958.77 合计 315,404 225,359.30 71.45 注[1] 注[1]:合计数尾数存在四舍五入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拟投资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 项目、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 伏电站项目;收购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 站、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5.51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 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神光神木 30MW 光 伏电站。该等项目合计投资金额约为 268,174.72 万元(以 2018 年 6 月 20 日的 汇率计算),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为 228,983.38 万元,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 筹解决。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 14,060 万澳元 14,060 万澳元 2 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 3,905.37 万美元 1,642.90 万美元 3 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 4,522.4 万美元 1,356.7 万美元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4 81,216 万元人民币 81,216 万元人民币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 5 27,083.00 万元人民币 22,950 万元人民币 电站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5.516MW 屋顶 6 2,940.85 万元人民币 2,940.85 万元人民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7 目、宁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6,219.73 万元人民币 6,219.73 万元人民币 项目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028MW 分 8 2,847.18 万元人民币 2,847.18 万元人民币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 9 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 1,916.88 万元人民币 1,916.88 万元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 10 5,048.48 万元人民币 5,048.48 万元人民币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 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19,260 万元人民币 19,260 万元人民币 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 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 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1,305万元(按一年期 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 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 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我们同意公司以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东方日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 荐机构对东方日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