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5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42,000 股,占回购前公 司总股本 904,301,941 股的 0.3253%。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为 4.22 元/股、9.46 元 /股。 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04,301,941 股变更为 901,359,941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 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 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 194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81,700 股,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4、2016 年 7 月 20 日、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9 名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 50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完成。 5、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 方日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 5 人,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30,000 股,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6、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完 成。 7、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完成。 8、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1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1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完成。 9、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完成。 10、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1、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30,0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0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30,000 股。 2、回购价格 公司授予日后,未实际向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派发现金红利(根据《东 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 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无息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 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 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 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因此,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 1 人所持有的未解锁股份 12,000 股按 照 4.22 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对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对象 5 人所 持有的未解锁股份 2,930,000 股按照 9.46 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合计支付人民币 2,776.844 万元。 3、回购资金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2,776.844 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942,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904,301,941 股 的 0.325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数 总 将 由 904,301,941 股减至 901,359,941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 207,761,346 22.97 -2,942,000 204,819,346 22.72 高管锁定股 162,145,092 17.93 162,145,092 17.99 首发后限售股 42,674,254 4.72 42,674,254 4.7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42,000 0.33 -2,942,0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96,540,595 77.03 696,540,595 77.28 三、总股本 904,301,941 100.00 -2,942,000 901,359,941 100.00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