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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08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
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
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与宁波通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于 2021 年 7 月 9 日签订《最高额
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宁通 0103 额保字第 21071201 号),日升电力为东
方日升与通商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协议编号为:宁通 0103 综字第
21071201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之债权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02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谢健
    注册资本:90,135.9941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子产品、
  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
  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设备、设
  施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23 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新
  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香港”)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
  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75%,日升香港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25%,东方日升(宁波)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3、东方日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1-3-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29,875,390,402.53           28,922,830,321.96
负债总额                          19,856,786,482.52           18,983,069,567.60
净资产                            10,018,603,920.01            9,939,760,754.36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854,394,986.21           16,063,492,270.89
利润总额                               64,633,560.28             292,166,660.87
净利润                                 55,901,023.42             165,342,087.58
       4、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债权人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
 1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            10,000 万元人民币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日升电力已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日
  升电力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其他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下
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
保)约为 2,141,661.02 万元人民币(以 2021 年 7 月 12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74.05%和 253.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