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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18  

                        ss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2-07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1,178,1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包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32,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 546,1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
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升常州”)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184,9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53,037.47 万
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日升常州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214,900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53,037.47 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9 日
    3、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水南路 1 号
    4、法定代表人:杨钰
    5、注册资本:250,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胶制品、电子产
品、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
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光
伏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日升常州系公司与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溪
城农业”)合资设立独立核算实业企业,东方日升持股 60%,溪城农业持股 40%。
日升常州系公司控股公司。鉴于日升常州系公司与溪城农业共同出资设立,但溪
城农业全权委托公司从事日升常州的经营管理与决策(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管
理者的选择、经营计划、重大交易和利润分配的决策等),溪城农业委托公司代
为行使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委托公司代签相关股东会决议,放弃日升常州公司
章程中有关召集临时股东会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溪城农业不向日升常州提
交任何分红方案,也不享受任何分红,在退出时也不承担日升常州的任何债务和
其他风险。故本次担保未要求溪城农业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
    8、日升常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1-12-31(经审计)       2022-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10,831,299.24           6,430,285,749.82
     负债总额             3,581,272,643.90           4,239,588,910.17
       净资产             2,229,558,655.34           2,190,696,839.65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18,677,968.59           1,437,517,974.69
     利润总额             -388,257,116.51              35,666,215.06
       净利润             -405,510,185.80              35,666,215.06


    三、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公司日升常州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广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与中广核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NCL22A059-1)(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日升常州和中广核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合同编号:NCL22A059)(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甲方: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3、担保人/乙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
    a.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前
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
销)、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
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
方收取的依法应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税款及费用、因主债务人违约而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b.若主合同性质被认定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就司法机关确认后的法律关系
项下主债务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其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金钱债务、甲
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
取的依法应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税款及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6、担保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
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 534,296.48 万元人民币(以
2022 年 5 月 17 日的汇率计算,含本次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已累
计使用 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
保)为 3,040,183.82 万元人民币(以 2022 年 5 月 17 日的汇率计算,该数据包含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
额度;其中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将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失效),占 2021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
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84%和 358.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