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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3-04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384,723,113.6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56.05%;
营业利润 1,098,371,253.62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62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5,686,010.12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258.5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已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执
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审 字
[2023]002027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4,682,017.11 元。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98,311,551.41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35,979,068.29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1,140,013,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28,002,772.60 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对《东方日升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
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授信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
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权
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
止。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
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
元,其中向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0,000 万
元,向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0,000 万元,向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710,000 万元,向资产负
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5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
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预计下属公
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5,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
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
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
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
值 190,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
及外汇期权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
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杨钰
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因经营需要,存在与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
有限公司、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盐城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的情
况。根据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
司及子公司 2023 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60,000 万元。2022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40,000 万元,实际发生
66,742.62 万元。
    关联董事杨钰先生为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本次审议中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方案
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
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底,东方日升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
区包头市人民政府、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与内蒙古自治
区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政府、东方日升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目前公司根据上述协议拟在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
建设东方日升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及东方日升源网荷储一体化 10GW 拉晶项目,
项目拟结合公司总体产能、下游市场需求及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情况逐步建设投
产 , 项 目完 成 后预 计新 增 风 电电 站 705MW 、光 伏 电站 300MW 、储 能 系 统
275MW/1100MWh 以及硅棒产能 10GW,预计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为
636,400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该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实施;10GW 拉晶项目总投资约为 210,080.43 万元
(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该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包
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真实且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进一步加强资产
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298,481,695.34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不涉及关联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陈柳先生、吴瑛女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