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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霍佳震2023-04-2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重点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本人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8 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8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未亲自出席
霍佳震   独立董事          8            0          0            否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对出席的公司各次董事会,认
真仔细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2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如下:
2022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 13 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未亲自出席
霍佳震   独立董事         1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
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8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为: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与林海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2 日,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为: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1)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12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事项为:
    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2022 年本人担任薪酬
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作为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
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
协同其他委员,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
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参
与了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
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绩效管理
委员会召集人职责。作为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人按时出席了战略管理委员会的会议,根据公司过去整体发展情况总结
回顾,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
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
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建议。2022 年,相关工作都积极开展,较上一
年有了进一步的优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2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除利用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
性,对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在健全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
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
料。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切
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发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
的培训,加深对公司内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单位最新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案例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身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能
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霍佳震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