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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世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02-25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9-02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8月2日发布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8-064、071)。
    2、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3,21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最高成交价为1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089,667.9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3、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未产生
重大影响。
    4、本次已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
及时披露。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
出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易世达)于2018年
8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5元/股。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8月14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7、073)。
    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18年9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即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1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82%,最高成交价为1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6,089,667.97元(不含交易费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11月2
日、12月3日和2019年1月3日、2月11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以及2018年10月11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093、098、112、131,2019-001、025)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的敏感期分别为2018年8月14日至8月27日、10月16日
至10月29日、2019年1月15日至1月28日。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45,012股,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
值为320,000股,对应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
量均未超过一百万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实施,具体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
以办理,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5,100股,按照
截至2019年2月22日的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而锁定,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1,430     0.645%        4,356,530     2.4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858,570     99.355%     172,643,470     97.539%

三、股份总数                 177,000,000     100.00%     177,000,000     100.00%

    四、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本次实施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未产生重
大影响。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
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于2018年10月8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
式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6%,成交价格为14.90元/股,成
交金额为149,000元。本次股票购买后,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0月8日,刘振东
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78,8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5%,完成了其于2017
年11月13日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和《关于实际控制人窗口期误买入股票及致
歉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8-019、09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
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
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遵守了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