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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聆达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炳荣)2021-03-0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金炳荣)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 勤勉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 2020 年度参加的

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还出席了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对“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二)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对“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对《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以及“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对“关于

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提前换

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对“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对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关于超募资金使用”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九)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就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关于聆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

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

资料,并与大家进行讨论。

    (二)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利用行业信息及自身的专业特长,与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的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

    (三)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核查,委托公司审计

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四)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监督公司薪酬考核情况,履行了专门委

员会委员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金炳荣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