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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聆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0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厦门市莲前西路568号厦门牡丹国际大

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

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3月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

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0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遵守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

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发现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

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年年度

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修订《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所修订的《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充分、切

实可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

范性要求,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8 年-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8-2020 年度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