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30日下 午15:15在阳光恒煜(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 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61,727,7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逐项表决,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 如下: 8.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3 发行对象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5 发行数量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6 认购方式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7 限售期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8 募集资金投向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09 上市地点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10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2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吴上烁律师、陈少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