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06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2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1日下午15:15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1日   下午15: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

2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

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上述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提案2.00至提案4.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12月6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2.00至提案5.00属

于特别决议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12月1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

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   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真:0411-84732571

   公司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