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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13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⑵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未
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补选黄文君先生、顾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姓名              签名        姓名    签名




     顾剑玉                        刘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