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肖鹏先生于2019年1 月29日被聘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总裁,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康得新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确认为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统计,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康得新及其子公司采购 的原材料金额累计约为217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以 2018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并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康得新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 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㈡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㈠交易对方1 ⑴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0091495G 法定代表人:钟玉 成立时间:2001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354090.0282万人民币 住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预涂膜、光学膜、光电新材 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印刷器材和包装器材的研发,并提供相关技 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 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钟玉 ⑵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总资产 36,679,622,776.51 34,262,356,43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551,935,377.78 18,011,782,101.55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7,240,583,096.52 11,789,073,51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13,243,292.26 2,474,381,792.14 东的净利润 注:数据来源于康得新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㈡交易对方2 ⑴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5837305066 法定代表人:钟玉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09日 注册资本:722899.669346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 服务;摄影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移动电话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 机、手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服务,触控模组和交互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 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3D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学 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购销,新型建筑材料、金属复合材料、多媒体电 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网络文化经 营(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系其全资子公司 ⑵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总资产 19,253,970,211.11 20,917,805,154.85 净资产 8,811,273,538.62 9,660,798,664.95 营业收入 3,379,871,604.14 6,904,468,073.24 净利润 961,619,707.14 2,477,240,063.15 注:数据来源于康得新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㈢2018年度及截止2019年本报告披露日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 司与康得新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 ㈣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肖鹏先生于2019年1月29日被聘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康得新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确认为 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需向康得新及其子公司采购 原材料。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统计,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康得新及其子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金额累计约为217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未经审计,实际发 生金额以2018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并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康得新的关联交易金 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双方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 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约为11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七、相关机构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均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㈡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发生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 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 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㈢监事会: 与关联方已发生及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