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告知和通讯方
式发出,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6 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顾清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
参会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
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顾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独立董事张秀华女士及楚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张玮先生、独立董事张秀华女士及楚碧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楚碧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独立董事张秀华女士及楚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选举,董事顾清先生、董事房献忠先生、独立董事楚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顾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
人。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事前审核方永刚先生、张玮先生、李磊先生、邓浩
先生及宋峰先生相关资料后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同意上
述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本次会议对上述人士的聘任情况如下:
       ⑴聘任方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方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方永刚先生,41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方永刚先
生曾任南京 LG 新港新技术有限公司研究室 GAM Part 长,康准电子科技(昆山)
有限公司 PM 课长、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厂长,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永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方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⑵聘任张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张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张玮先生,58 岁,加拿大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金融规划
师。张玮先生曾任协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集团煤炭板块总裁、协鑫集团
所属中国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协鑫锡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亚洲能源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协鑫集团关联公司) 副总裁、北京管理中心总裁、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办公室(集团办公厅)主任、集团助理副总裁、集
团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现任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张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⑶聘任李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李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李磊先生,45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李磊
先生曾任职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
专家、曙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26,5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李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⑷聘任邓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邓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邓浩先生,42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邓浩
先生曾任职江苏乾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中交豪生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71,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邓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⑸聘任宋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宋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宋峰先生,36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宋峰先生曾
任职苏州凯达路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现任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宋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宋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