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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0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
于2020年6月19日公告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3:30;
    ⑵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15至2020
年6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C1-601。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清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
份311,898,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69%;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53,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0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⑵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1,794,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74%。
    ⑶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5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5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17,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
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51,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74,9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1%;反对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顾清先生、张玮先生、房献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顾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顾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选举张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张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房献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房献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秀华女士、楚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张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张秀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选举楚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楚碧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吕玦文女士、高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陈奇云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吕玦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吕玦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0.02 选举高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94,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2%。
    高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勤律师、毕中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