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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
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公
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举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
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2、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并非公司关联
自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宁欣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且上述事项预计在十二个月内发生。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经审慎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4、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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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前
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不涉及董事属于关联方而需要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回避,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6、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
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该等程序
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

     8、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
次交易出具了《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苏州
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苏州工
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审阅,
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9、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以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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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保障措施,相关主体对保障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平、合理,本
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安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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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张秀华(签字):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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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楚碧华(签字):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