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9-04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富技术”)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欣、永新县嘉辰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泰精密”、“标的公司”)70%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受让宁欣
持有的久泰精密 42%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永新嘉辰持有的久泰精密 28%
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
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
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
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
之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
日止(2021 年 8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4、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人员提供的自查报告,
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锦富技术股票
情况如下:
名称 交易时间 变更股数(股) 交易方向 身份
2021-06-10 100,000.00 买入
2021-06-17 81,500.00 买入 董事长顾清之配
任庭芬
2021-06-18 47,800.00 买入 偶
2021-06-23 270,700.00 买入
2021-06-10 304,200.00 买入 总经理方永刚之
潘洁
2021-06-11 196,500.00 买入 配偶
2021-05-14 -10,300.00 卖出
2021-05-18 -4,000.00 卖出 于 2020 年 11 月
李磊 2021-05-20 -1,400.00 卖出 10 日辞去副总
2021-05-21 -5,900.00 卖出 经理职务
2021-05-25 -3,300.00 卖出
2021-05-27 -1,600.00 卖出
2021-06-03 -3,100.00 卖出
2021-07-29 -2,000.00 卖出
1、任庭芬女士、潘洁女士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公
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董
事长及总经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股权价值的认
可,计划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分别不低于 50 万股。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及总经理增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董事长顾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庭芬女士共增
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1,991,943 元,总经理方永刚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潘洁女士共增持公司股份 500,7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1,859,405 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任庭芬女士及潘洁女士在自查期间内买入锦富技术股票
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任庭芬女士、潘洁女士就自查期间内买入锦富技术股票情况做出说明:自查
期间,本人存在买入锦富技术股票的行为,系履行一致行动人增持锦富技术股票
的承诺,该股票交易行为是基于锦富技术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证券市场、股
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锦富技术股票的行为。
2、李磊先生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锦富技术股票情况说明
李磊先生就自查期间内卖出锦富技术股票情况作出说明:本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查期间,本人存在卖出锦富技术股票的行
为,但该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锦富技术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证券市场、股票
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内幕交易
的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锦富技术股票的行为。
四、自查结论
公司对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
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买卖锦富技术股票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上述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买卖锦富技术股票的行
为。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