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7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向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申请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
定,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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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碧华 于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