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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光环保”)申请借款不超过 2 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向智光环保申请借款不超过2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
转,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利息
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本次借款交易的出借人为智光环保,智光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
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人(持有智成投资99%份额)。因此,
智光环保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爱堂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59689579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戴王路西侧
    经营范围:环保新产品研究开发;资产投资与管理;贵金属(不含黄金)、
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汽车及配件、
机电设备、燃料油、五金交电、纺织品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苗木种植及销售;
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子、电工器材、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
发、制造及销售;空气净化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及销售;空气净化系统工程、
水处理设备系统工程的研发、设计、施工;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市政工程投资与
管理;房屋拆除、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智光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人(持有智成投资99%份额),其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
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经审计),智光环保总资产
2,832,919.57万元,净资产1,067,194.28万元,营业收入248,875.98万元,净利
润7,019.4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智光环保总资产3,218,725.44
万元,净资产1,151,184.14万元,营业收入121,047.73万元,净利润14,098.54
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如上所述,智光环保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4、智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由双方参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协商确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智光环保申请借款
不超过2亿元,借款利率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协商
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累计额度内,可循环使
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体现了智光环保
对公司发展的支持。通过本次借款可以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融资成
本,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
响。


    六、本年初至今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智光环保发生房屋租赁费 86.22 万元,除房
屋租赁与本次交易外,本年初至今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
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向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申请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
定,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
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