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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
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
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基本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
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
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
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现行
的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
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
     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规范的有效执行,使
之更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
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资金流畅,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
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
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相关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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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姓名              签名          姓名               签名




       吴雪峰                           于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