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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胜风能: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2—060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柳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曹友勤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24,541,220.72       1,601,441,954.56                                       1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1,379,133,979.06       1,335,551,902.61                                        3.26%
    益(元)
    股本(股)                         324,000,000.00        216,000,000.00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4.26                   6.18                                    -31.07%
    产(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4,815.07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2
    额(元/股)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7-9 月                              2012 年 1-9 月
                                                               (%)                                          (%)
    营业总收入(元)                   181,543,270.92                15.54%        491,254,035.92                  1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33,787.99               -15.33%         53,149,993.69                   25.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16.67%                  0.16                  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16.67%                  0.16                  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0.26%                3.92%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56%                 -0.64%                 2.8%                    0.37%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项目                                                                   说明
                                                            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98.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9,741,7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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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454.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4,714,302.58


    合计                                                         15,077,126.20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92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胡其贤                     1,320,269   人民币普通股                                   1,320,269
    中国工商银行-国泰估值优
                                                     949,718    人民币普通股                                    949,718
    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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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基金
                       顾朝霞                        825,412    人民币普通股                                      825,412
                         张莉                        822,964    人民币普通股                                      822,964
                       王立成                        817,900    人民币普通股                                      817,900
                         奚飚                        814,502    人民币普通股                                      814,502
                       蔡循江                        787,043    人民币普通股                                      787,043
                         姜涛                        705,069    人民币普通股                                      705,069
                       黄伟光                        642,084    人民币普通股                                      642,0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泰金
                                                     591,891    人民币普通股                                      591,891
      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柳志成              19,353,707         97,500          9,628,104        28,884,31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黄京明              18,352,152         90,000          9,131,076        27,393,228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李文                15,753,647                         7,876,823        23,630,470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夏权光              12,451,294         60,000          6,195,647        18,586,94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朱守国              12,451,294         60,000          6,195,647        18,586,94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张锦楠               9,931,087         52,500          4,939,294        14,817,88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林寿桐               8,745,214         45,000          4,350,107        13,050,32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3 年 10 月
    张福林               8,303,324         45,000          4,129,162        12,387,486
                                                                                           限售股          19 日
    蔡循江               2,098,781        524,695              787,043         2,361,129   高管锁定股      每年 1 月 1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2 年 10 月
    朱津虹               2,625,608       1,312,804             656,402         1,969,206
                                                                                           限售股          19 日
    黄伟光               1,712,223        428,056              642,083         1,926,250   高管锁定股      每年 1 月 1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2 年 10 月
    祝祁                  787,682         590,762              393,841          590,76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2 年 10 月
    柳然                  787,682         393,841              196,920          590,761
                                                                                           限售股          19 日
                                                                                           首发前个人类
                                                                                                           2012 年 10 月
    邹涛                  262,560          65,640               98,460          295,380    限售股及高管
                                                                                                           19 日
                                                                                           锁定股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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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49.81%,主要为客户减少采取以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
2、应收帐款余额较年初增加41.24%,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客户付款期延长。
3、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加56.20%,主要为根据产品销售合同前期预付的钢板等原材料的采购款、公司
工程建设及采购设备的预付款增加。
4、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增加101.18%,主要为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存于银行的应计利息收入增加。
5、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加617.25%,主要为公司投标保证金等款项增加。
6、固定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39.53%,主要为子公司新增厂房及设备导致固定资产的增加。
7、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增加175.64%,主要为母公司新建生产办公楼,子公司兴建厂房等的在建工程项目
增加。
8、无形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35.35%,主要为子公司呼伦贝尔泰胜取得土地使用权导致无形资产增加。
9、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30.41%,主要为母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减少。
10、非流动资产合计余额较年初增加43.56%,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项目增加。
11、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00%,主要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开展的银行保理等借款业务增加。
12、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59.96%,主要为公司多采取以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
13、应付帐款余额较年初增加42.45%,主要为公司采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项目的未付款增加。
14、预收款项余额较年初增加54.80%,主要为公司根据产品销售合同收取的预收款增加。
15、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69.28%,主要为公司发放2011年度的年终奖而减少。
16、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479.14万元,主要为公司新增设备投入而导致增值税的可抵扣进项税大幅增
加。
17、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57.04%,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项目增加。
18、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57.04%,主要为流动负债余额增加。
19、股本余额较年初增加50%,主要为公司根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5股的方案,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2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340.16%,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加拿大泰胜投资及呼伦贝尔泰胜增资形成的少
数股东权益的增加。
2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5.90%,主要为运输费用增加。
2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5.13%,主要为人工成本、研发投入的增加及子公司加拿大泰胜营运费用的
增加。
2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66.54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减少。
2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1.58%,主要为公司获得的政府财政扶持增加。
2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30%,主要为母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报告期按15%的税率计
提企业所得税及相应调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使得所得税费用减少。
2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1.08%,主要为利润总额的增加及所得税费用减少。
27、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98%,主要为净利润增加。
2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6.87%,主要为收到的销售款项及销售预收款项增加。
29、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460.12%,主要为本期收到各项税费的返还增加。
3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0.33%,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3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9.04%,主要为支付2011年度的年终奖金及人工成
本的增加。
3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9.12%,主要为母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报告期按15%的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及相应调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使得所得税减少;同时新增设备投入而导致增值税的
可抵扣进项税大幅增加。
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88.71万元,主要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3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同期增加119.51%,主要为子公司新增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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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设备等固定资产等现金支出增加。
3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同期增加119.51%,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增加。
3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同期增加119.99%,主要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3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89.83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3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3.68%,主要为公司根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分配股利的金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3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2.27%,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
4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同期减少720.40%,主要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年初减少31.07%,主要为公司股本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的总体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91,254,035.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47%;营业利润
45,029,841.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4%;利润总额64,821,270.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1%;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49,993.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产品毛利水平较上年有一定回升,
但行业竞争依旧激烈,企业经营压力依然较大。受部分项目延迟交付及加拿大投资项目建设期间亏损等因
素的影响,公司本期业绩未达到中报业绩预测的水平,但随着延迟项目在未来相继交付及加拿大投资项目
的建成,这些不利因素将逐步消除。
    二、业务展望
    1、市场前景依然良好
    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我国风电市场未来前景依然广阔。随着风电开发热潮的
理性回归及风电产业链的日趋成熟,风电市场已呈持续、平稳的发展态势,但重点区域的风电投建热度不
减。中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尤其是近海风能资源极为丰富,海上风电将是中国风电未来的开发重点,目
前技术已经接近成熟,中国海上风电将在近年进入加速发展期。海外风电市场进一步复苏,部分国家在新
能源领域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倾向越来越强,中国风电企业正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完善
海外布局,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以应对市场挑战。
    2、市场布局逐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新疆生产基地经过试生产阶段正逐步提升产能,受益于新疆哈密及周边区域良好的风
电市场及送电条件,区位优势凸显;内蒙古呼伦贝尔生产基地预计于年底竣工,2013年逐步形成产能,并
根据当地市场需求,进行风电塔架及相关联产品市场的开拓;加拿大项目的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明
年有望基本形成辐射中国西北、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及北美地区的市场布局。
    3、加强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对公司主要商标申请了全类保护。目前,驰名商标认定工
作也已进入最关键的阶段,并按计划实施。
    4、加强体系建设为市场拓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取得了国际焊接学会(IIW)授权的(中国)焊接企业资格认证委员会(CANBCC)签发
的ISO3834-Part2“金属材料熔化焊的质量要求—第二部分:完全质量要求”认证及德国国际焊接研究院
(GSI)、杜伊斯堡焊接与培训研究所(SLV Duisburg)签发的DIN 18800-7钢结构施工和施工人员资质E级
证书等重要认证,为进入欧洲市场,特别是德国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日本国JIS钢结构的认证已进入
评审阶段。随着日本风电市场的逐渐复苏,该认证的顺利取得及原有日本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将使公司
在日本市场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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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公司实际控
                                                      月内,不转让
                                       制人柳志成、
                                                      或者委托他                     2010 年 10 月
                                       黄京明、朱守                  2010 年 09 月
                                                      人管理其已                     19 日至 2013     未违反
                                       国、夏权光、                  30 日
                                                      直接或间接                     年 10 月 18 日
                                       张福林、张锦
                                                      持有的公司
                                       楠、林寿桐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2010 年 10 月
                                                      内,不转让或   2010 年 01 月
                                       股东李文                                      19 日至 2013     未违反
                                                      委托他人管     15 日
                                                                                     年 10 月 18 日
                                                      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2010 年 10 月    已履行完毕,
                                       公司其他 IPO                  2010 年 09 月
                                                      理其直接或                     19 日至 2011     未有违反本
                                       前股东                        30 日
                                                      者间接持有                     年 10 月 18 日   承诺的情况
                                                      的发行人的
                                                      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本报告出具
                                       公司新增股     二十四个月                                      前,于 2012
                                                                                     2010 年 10 月
                                       东朱津虹、祝   内,转让的新   2009 年 09 月                    年 10 月 19 日
                                                                                     19 日至 2012
                                       祁、柳然、邹   增股份不超     24 日                            已履行完毕,
                                                                                     年 10 月 18 日
                                       涛             过其所持有                                      未有违反本
                                                      该新增股份                                      承诺的情况
                                                      总额的 50%
                                                      自增资工商
                                       公司新增股     变更登记之
                                                                                     2009 年 5 月     已履行完毕,
                                       东朱津虹、祝   日起三十六     2010 年 01 月
                                                                                     12 日至 2012     未有违反本
                                       祁、柳然、邹   个月内,不转   15 日
                                                                                     年 5 月 11 日    承诺的情况
                                       涛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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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者
                                     直接或间接     间接持有的
                                     持有公司股     公司的股份;
                                                                   2010 年 09 月
                                     份的董事、监   在其任职期                     长期             未违反
                                                                   30 日
                                     事、高级管理   间每年转让
                                     人员           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公司实际控
                                     制人柳志成、
                                     黄京明、张锦
                                     楠、张福林、                                                   王健摄及上
                                     夏权光、朱守                                                   海中领创业
                                     国、林寿桐,   承诺避免同     2010 年 09 月                    投资有限公
                                                                                   长期
                                     持有 5%以上    业竞争         30 日                            司已售完公
                                     股份的股东                                                     司股票,已履
                                     李文及王健                                                     行完毕
                                     摄、上海中领
                                     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
                                     制人柳志成、
                                     黄京明、张锦   一致行动人     2009 年 08 月
                                                                                   长期             未违反
                                     楠、张福林、   承诺           28 日
                                     夏权光、朱守
                                     国、林寿桐
                                     公司实际控
                                     制人柳志成、
                                                    承诺不以任
                                     黄京明、张锦                  2009 年 08 月
                                                    何形式侵占                     长期             未违反
                                     楠、张福林、                  25 日
                                                    公司资金
                                     夏权光、朱守
                                     国、林寿桐
                                     直接或者间     承诺若在首
                                     接持有公司     次公开发行                     2010 年 10 月
                                                                   2010 年 11 月
                                     股份的董事、   股票上市之                     19 日至 2011     已履行完毕
                                                                   18 日
                                     监事、高级管   日起六个月                     年 10 月 18 日
                                     理人员         内(含第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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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月)申报离
                                                        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含
                                                        第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
                                                        份;本人若在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含第
                                                        七个月、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将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含第
                                                        十二个月)不
                                                        转让本人直
                                                        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因
                                                        上市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
                                                        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本
                                                        人仍遵守前
                                                        款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
                                          □ 是 □ 否 √ 不适用
    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598.79
                                                                    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43.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69.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   本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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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期投入    末累计    末投资      到预定    期实现       到预计   行性是
                          目(含    投资总    额(1)     金额      投入金     进度       可使用    的效益       效益     否发生
                          部分变     额                          额(2)     (%)(3)      状态日                          重大变
                            更)                                               =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3~10MW 级海上风                                                                   2013 年
    能装备制造技改项      否        15,000   15,000    154.49    642.59        4.28%   04 月             0    不适用   否
    目                                                                                 10 日
    3~5MW 重型风力                                                                    2012 年
                                                                 2,799.5
    发电机组配套塔架      否        10,000   10,000                             28%    04 月             0    不适用   否
                                                                       5
    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10 日
    年产 800 台(套)风
    力发电机塔架配套      否         8,000        0                   0          0%                      0    不适用   是
    法兰制造项目
                                                                 3,442.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000   33,000    154.49              -           -                 0    -        -
                                                                       4
    超募资金投向
                                                                                       2012 年
    投资新疆泰胜风能                                   2,224.3   7,215.4
                          否        10,000   10,000                        72.15%      06 月         266.59   是       否
    装备有限公司                                             4         3
                                                                                       10 日
    投资呼伦贝尔泰胜                                                                   2012 年
                                                       2,055.5   3,810.3
    电力工程机械有限      否         2,010    5,025                        75.83%      08 月             0    不适用   否
                                                             7         1
    责任公司                                                                           31 日
                                                                                       2013 年
    投资加拿大泰胜新                         10,090.             6,101.2
                          否        635.24              5,466              60.47%      01 月             0    不适用   否
    能源有限公司                                 49                    4
                                                                                       31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
                          -          4,500    4,500               4,500        100%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17,500   17,500              17,500        100%    -         -            -        -
    有)
                                   34,645.   47,115.   9,745.9   39,12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66.59   -        -
                                       24        49          1       98
                                   67,645.   80,115.             42,569.
    合计                  -                            9,900.4             -           -             266.59   -        -
                                       24        49                  12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2010 年 11 月 9 日按项目完成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管及三方监管。
                              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和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重型设备制造对物流
                          环境的特殊要求,基于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最佳使用效率和实
                          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之目的,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专门对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的三个项目均作了科学的必要的调整,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
                          体项目投资及调整情况分别如下:
                           1、“3-10MW 海上风能装备制造技改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实施主体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2001 号厂区内,原计划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前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实施完毕,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投资 488.1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3.25%,主要用于
    原因(分具体项目) 试制华锐风电 6MW 塔架样机两台所需的检测和生产设备购置。
                              该项目调整实施的主要原因分别为:一、我国海上风能资源储量非常丰富,发展潜力巨大,
                          但目前国内海上风电配套法规还不完善,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尚未推出,项目技术、设备可靠
                          性、项目开发经验、海上军事、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制约因素。二、海上风能装备
                          具有超重、超大、超长、超宽等特点,对项目实施场地和物流条件均有特殊的要求,原项目实施
                          地点对未来产能的发展和运输条件均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三、可能因海上风电市场尚未成熟,过
                          早的投入可能会导致订单不足,造成厂房、设备及生产资源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以科学的、审慎的态度作出暂缓在原
                          建设地点实施项目计划的决定,并将在未来不超过十二个月内选择更为合适的项目实施地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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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据国家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动态,适时、及时地启动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该项目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所购置的部分检测仪器、生产设备已用于为华锐风电生产试制
                      6MW 风机塔架,充分发挥了投资效用。如公司选择了新的项目实施地点,上述仪器、设备亦可在
                      新项目地点上继续投入使用,不会造成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的浪费、闲置。
                          本次暂缓在建设地点实施该项目,会影响该项目投资效益的按期实现,但从根本上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方向。基于国内海上风电尚未规模化启动,该项目的延迟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在海上风电行业竞争能力的下降,影响公司占领相关市场。
                          2、“3-5MW 重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 1 亿元,实施主体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江苏省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路
                      公司厂区内,原计划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前实施完毕,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投资 2,799.55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28%,主要用于重型风电塔架技改项目厂区的基建。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周边
                      交通环境的变化以及 2011 年 7 月 1 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从长远的角度分析,可能会
                      给项目的成长带来不利因素,制约了原有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的考虑,在本次董事会上作出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项目计划的决定,并将在未来不超过十
                      二个月内,尽快对本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做出审慎、科学的调整,以实现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
                          该项目前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完成了技改项目阶段性工作,初步达到了技术改造的目的,
                      使实施主体生产制造产品级别的能力得到提升,并进行了 3MW 级风电塔架产品的制造和海上风
                      电导管桩的试制,未造成已投资金的浪费、闲置。
                          本次暂缓在原建设地点实施该项目,会影响该项目投资效益的按期实现,但从根本上未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
                          3、“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总投资 8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江苏省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
                      路公司厂区内,原计划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前实施完毕,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投入募集
                      资金。
                          该项目投资计划是在 2009 年,基于当时对国内法兰市场的发展状况而作出的。2008 年前,
                      公司曾为韩国平山法兰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商,掌握法兰的生产制造技术和工艺,同时拥有良好的
                      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项目的规划初衷是为了摆脱塔架项目执行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现状,
                      保障法兰供应的及时性,同时降低其采购成本。随着近年中国风电装备制造行业的飞速发展及充
                      分竞争,中国的风电产业链已经非常完备和成熟。国内本土法兰供应商产品的品牌、质量、产能
                      已取得了巨大的飞跃,并且获得了国内外风电业主和整机制造商的认可,同时经过充分竞争,法
                      兰产品的市场供应充足、交货及时,且价格已回归理性。导致实施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将低于原有
                      计划,投资回收期也将延长,项目失去了实施的必要性和较好投资价值。并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
                      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本着认真、审慎、负责的态度,对该项目作出终止实施的决定,公司
                      承诺将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在未来的项目的调整和实施中,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
                      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投资计划是在 2009 年,基于当时对
                      国内法兰市场的发展状况而作出的。2008 年前,公司曾为韩国平山法兰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商,掌
                      握法兰的生产制造技术和工艺,同时拥有良好的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项目的规划初衷是为
                      了摆脱塔架项目执行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现状,保障法兰供应的及时性,同时降低其采购成本。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随着近年中国风电装备制造行业的飞速发展及充分竞争,中国的风电产业链已经非常完备和成熟。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国内本土法兰供应商产品的品牌、质量、产能已取得了巨大的飞跃,并且获得了国内外风电业主
                      和整机制造商的认可,同时经过充分竞争,法兰产品的市场供应充足、交货及时,且价格已回归
                      理性。导致实施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将低于原有计划,投资回收期也将延长,项目失去了实施的必
                      要性和较好投资价值。并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56,595.79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4,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6,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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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划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4,5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及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
                         3、2011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其他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新疆哈密地区投资建设“2.5MW-5MW 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
                     设工程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新疆哈密 “2.5MW-5MW 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
                     并以其中的 3,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负责该项
                     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经营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项目实际共使用资金人民币 7,215.43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注册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设
                     备采购。
                         4、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内蒙古呼伦贝尔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其他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贰仟零壹拾万元(20,100,000.00)与包
                     头市宏运彩钢板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
                     责呼伦贝尔“2MW-5MW 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管理工作。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资金已全部投入该项目,主要
                     用于公司注册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5、201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其他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中的壹佰万美元($1,000,000.00)在加拿大安大略
                     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投入该部分超募资金壹佰万美元(按 2011 年 12 月 23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635.24 万元)。
                         6、2011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用“其他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7、2012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向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在加拿大投资建设风机塔架生产
                     厂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中的壹仟伍佰
                     万加元($15,000,000.00)(按 2012 年 04 月 05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94,552,500 元)向公司全资子
                     公司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泰胜”)增资。并同意以下投资计划:
                         加拿大泰胜获得公司增资后,出资壹仟伍佰万加元($15,000,000.00)认购 8009732 Canada Inc
                     75%的股权。合资方 Top Renergy Inc 出资伍佰万加元($5,000,000.00)认购 8009732 Canada Inc 25%
                     的股权。股权认购完成后,由 8009732 Canada Inc 履行其与 Renewable Energy
                     Business(R.E.B)Limited、Dana Canada Corporation 所签定的关于 Dana Canada Corporation 资产(以
                     下简称“目标资产”)的买卖协议,在支付目标资产的对价柒佰肆拾伍万加元($7,450,000)之后,
                     将目标资产过户至 8009732 Canada Inc 名下。8009732 Canada Inc 在完成对目标资产的收购之后,
                     公司名称更改为带“TSP”字号的风能装备制造企业名称,并根据《加拿大泰胜风机塔架生产厂
                     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进行目标资产的后续改造及生产运营。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含上述第 5 项的资金在内,公司累计向加拿大泰胜投资折合人民币
                     6,101.24 万元。
                          8、201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人民币叁仟零壹拾伍万元
                     (¥30,150,000.00)与包头市宏运彩钢板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呼伦贝尔泰胜
                     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的全部方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柳志成先生签署公司与
                     包头市宏运彩钢板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作
                     协议书》并对本次增资中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其他未决事项做出决定。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2
                     年 9 月 27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含上述第 4 项的资金在内,公司累计向呼伦贝尔泰胜投资 3,810.31
                     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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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议》,同意用募集资金 27,995,470.93 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经投入“3~5MW
                        重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架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7,995,470.93 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所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
 况                     了核验,于 2010 年 11 月 7 日出具中联闽都审字[2010]11516 号《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保荐人朱峰、赵冬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
                        容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募资金”)中的人民币 6,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帐户中。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将
 况                     人民币 5,293 万元划出三方监管账户并使用。2012 年 5 月 4 日,公司将 2,5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2900000010120100161018);
                        201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将 2793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上)。同时,公司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批
                        准额度为:6,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适用 √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对于剩余超募资金,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提交董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金用途及去向
                        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细化,具体如
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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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 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规模 30%时,公司可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
进行说明;发放股票股利的,还应当对发放股票股利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说明。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
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二)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三)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
之比均低于 20%;
     (四)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严格执行所制定的分红政策,分红的实施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
完备。独立董事参与了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尽职履行了职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通过现场访问、互动易平台沟通
及电话沟通充分表达了诉求,公司尽可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情形。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896,368,692.84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206,015,763.14 元。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10,80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21,600 万股增至 32,400 万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 年 5 月 22 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2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权
分派已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执行完毕。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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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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