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8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在保证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下属的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或等额外币)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
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且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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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者理
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
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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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授
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
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的全部方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下
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额
外币)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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