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中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福林先生、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张
锦楠先生、邹涛先生、窦建荣先生、林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葛其泉先生、金之俭先生、李苒洲先生、祁和生先生、温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葛其泉、金之俭、李苒洲、祁和生、温从军
2019 年 2 月 20 日